“5·12”汶川8.0级地震,发生在崇山峻岭的广大乡村地区,地震夺走了近9万人的生命,经济损失约为全国GDP的1%。现在,抗震救灾已经进入恢复阶段,正着手制定重建规划,准备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是改变灾区旧有面貌和提升防灾能力的大好机会,但也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包括财产权属、资金性质和到位状况、过去的规划及其影响、体制架构、法律体系、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政策等等。现在以北川县城为代表的异地重建之风颇为强劲,同时还面临尽快完成重建和建设得越牢靠越好两种压力,以及灾民安置和永久住房建设等诸多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吸取我国震后重建的经验教训,运用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来回答和处理这些问题,实现可持续重建。
我国震后重建经验表明,异地重建后果不佳
1949年到2007年,我国共发生15次破坏性地震,其中13次均在原地重建,只有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地震和1985年8月23日新疆乌恰7.4级地震出现过异地重建的情况,但后果都很不理想。
唐山地震发生在人口和设施密集的城镇化地区,地震夺走了24.2万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当年全国GDP的10%,是建国以来破坏性最大的地震。震后次日,笔者就到灾区,在那儿待了两个多月。1993年又到唐山,作了专题研究,对震后重建感受颇深。
唐山重建中,原来的路南区决定放弃,迁往规划人口为10万人的丰润新区。老市区则在原来的路北区重建,规划人口为25万人。12年后,即到1988年底,丰润新区的7.9万人中,只有一半是从老市区迁来的,企业只迁来了9个,仅占规划总数的12%,而且还是部分搬迁。原来的老市区人口从1976年地震后的31万人增加到1987年的53万人,远远高于规划的人口数。原来决定放弃的路南区因基础设施和工厂的设备还能使用,生产恢复很快,大多数企业又在原址重建。决定放弃的路南区,人口由1975年的5.5万人增加到1987年的17.4万人。
丰南县城,开平镇、固原镇和东矿区的行政和商业中心原先也计划搬迁,后来因实施困难,只好在原地重建。滦县县城搬迁未果,结果一个县城被分成了两地。
新疆乌恰地震以后,在离开原地7公里的地方重建。笔者去调查时,当地老百姓抱着笔者的腿痛哭,因为原来的县城经过近百年的建设,有水,有树,有基础设施,许多受到损坏的房屋和倒塌房屋的基础还可以利用,而新的地方则戈壁一片。
可持续重建理念
灾后重建必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重建则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可持续重建的衡量标准是“三最原则”,即:一、资源利用效率最高;二、对环境影响最小;
三、对生物种群最好。为做到资源利用效率最高,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十分慎重地对待异地重建,高效利用建筑材料和产品,特别是地方建筑材料和产品,做到节地、节能、节水和节材。为做到对环境影响最小,必须尽可能保护原生地形、地貌,尽量利用原有的村镇用地,尽量减少重建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尽量减少建筑全寿命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为做到对生物种群最好,必须在关怀人的同时,关注和我们共生的生物,保留原有的传统和乡土气息,对重建地点的未来灾害险情作出科学的调查和论证。
震后重建是把遭到破坏的地区重建成可持续社区的大好机会,更是应对下一次地震灾害的恰当时机。要通过重建使灾区经济、社会和能力建设得到发展,为灾区人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灾区人民的生产能力、生活水平和抗御灾害能力有较大提升。要做到这些,关键在于调动当地人的积极性。援助者是帮助他们重建,而不是代替他们重建。
异地重建的原则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重建理念,以及唐山和乌恰等地震以后重建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原则上应在原地重建,让原地居民回到自己的住地,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重建自己的家园,而不是移居他乡。因为这是最为快捷、最为经济、最为生态的重建方式。原有的村镇是当地居民世代居住的地方,村镇建在那儿必有它的道理。因此,只有符合下列3个条件时,才可以考虑异地重建:
一、原地未来确有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而且采取工程措施难以防治。
二、经可行性分析,原地重建需要采取工程防灾等措施,比异地重建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
三、95%以上的原地居民同意搬迁。
未来的地震险情不宜作为异地重建的依据,因为发生过高烈度的地区通常要比没有发生过高烈度的地区更为安全,而且地震影响可通过抗震设防来解决。况且,汶川地震之所以破坏如此严重,主要是由于人类对地震认知能力的局限,把抗震设防烈度估计过低。遭受严重破坏的地区,这次地震以前抗震设防烈度仅为6~7度,而实际却达到9~11度。震后重建时,抗震设防烈度必然会作相应调整。
一般来说,原地重建最为经济、速度最快,因为原地的供水、供电、通信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大多尚存;遭到破坏的房屋和设施有些还可以通过修复或加固继续使用;即使倒塌的房屋和设施,其基础也仍可利用;而且可以满足居民的乡土情结。
异地重建不仅投资要比原地多,而且还会遇到多种阻力。例如:灾民希望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而达到这个要求,原地重建要现实得多;财产拥有者或使用权拥有者会强烈反对搬迁,因为这会使他们损失更大;尽管在大灾发生初期居民会支持搬迁,但从感情上,他们更愿意在原地居留。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决定异地重建时,这些问题不能不加以考虑。
报纸和电视上说,北川县城已初步决定异地重建。笔者认为,按上述3条衡量,北川县城是否异地重建尚须慎重考虑。至于把北川县城原址作为遗产或博物馆保留,更须慎重。建设博物馆是必要的,但留下这样一大片废墟,将来必然成为荒地一片,省地从何谈起,遗产从何谈起?留下作研究用,更不值一驳。“异地移民应成为灾后重建的重要方式”则更不可取。
据6月16日《京华时报》A03版报道,“汶川已不具备适宜人居的环境,不具备原址重建的空间面积和环境容量,应考虑异地重建”。这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规划专家组驻阿坝州组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尹稚教授执笔的报告里说的。根据这个报告,阿坝州已经向四川省递交报告,考虑将县城整体搬迁。
该报告列举的理由,笔者归纳起来,大致有4条,即:一、县城被地质灾害点包围;二、县城里布满危房,短期无法拆除;三、10万亩耕地因受地震灭失和毁坏,仅存1万多亩,生存基础丧失;四、县城两江六岸尽成裸地,巨大的沙尘源使谷地被沙尘暴笼罩,这种情况要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
根据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在作出汶川县城异地重建决策之前,恐怕至少要弄清楚6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点可否防治,如可防治,要花多少时间和金钱?
二、危房中有多少可以修复加固,有多少需要拆除,修复加固和拆除需要多少时间和财力?
三、地震灭失和毁坏的农田中,有多少可以恢复?搬到其他地方,10万亩耕地从哪里来?
四、裸地多久可以恢复?沙尘暴一年有多少天,到底要持续多少年?因为数年和数十年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五、异地重建需要多少资金、人力和资源?对环境产生多大的影响?同原地重建对比是否可行?
六、是否作过民意调查?当地居民有几成同意搬迁?
羌族人以“云朵中的民族”而著称,在受灾最为严重的北川县、汶川县和茂县等地居住和生活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果真搬迁,将会占用多少农田?遗留多少废墟?生态环境将会遭到多大的破坏?实在令人担忧。
对于有上千年历史的羌族人聚居的县城,一旦遭到地震破坏,我们就要放弃吗?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和力量把被地震破坏的地方重新恢复起来?让地震造成的废墟留在那里,又到另一个地方向地球夺取生态领域,让灾民离开故土,那么试问:我们的科技在哪里?我们的科学发展观又是如何体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