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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瑜:发挥科学基金引导作用 促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0-04-12 【字号: 小  中  大   

近20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立足弘扬科学精神,着力净化学术环境,不断完善科学基金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把构建最具公信力的评审制度平台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基础。不断完善专家评审制度,遴选具有良好学术道德的专家担任评审工作;同时,通过制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和采取专家评审组定期轮换、在评审会后对会评专家进行公正性调查等措施,对管理人员和专家进行有效约束。二是把完善监督机制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组织保障。基金委1998年建立监督委员会,在党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依靠科学家群体开展诚信教育、评审过程监督和处理不端行为等方面工作。三是把完善法规体系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保障。我们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建立了由65部内部规章和36部部门规章组成的科学基金规章体系,包括《监督委员会章程》、《关于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使科研诚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把查处不端行为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2004年至2009年底共收到投诉884件,我们坚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分类处理。对查实的190例违规或不端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学风不严谨的违规行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同时,以《通报》等形式公布不端行为案例。五是把规范经费使用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注意加强资助经费监管,并依照《条例》进行了抽查,促进科学家用好基金,增强依托单位的经费监管意识。六是把依托单位作为科研诚信建设的共同主体。我们强调依托单位维护科研诚信的共同责任,采取了联合教育、联合调查取证等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部分依托单位纷纷出台了相关措施。
在目前已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基金委将努力落实《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不端行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与其他部门和单位一道,共同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大力营造创新环境。发挥科学基金导向作用,加强以尊重科学、公正透明、激励创新为核心理念的基金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平等争鸣、戒除浮躁、求实创新的学术氛围,引导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取向,使科学基金成为弘扬科学精神和维护科研诚信的阵地。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平台。进一步完善同行评审和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升科学基金评审制度平台的公信力。发挥基金评审的示范作用,克服学术评价中急功近利的政策导向。三是切实推进依法管理。认真执行《条例》中关于原始记录、信誉档案、不端行为处理、经费监管等方面规定,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不端行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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