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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长青:不要轻率“改造”荒山荒地
  文章来源:科学时报 王卉 发布时间:2011-09-13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发表致辞时,谈及加强林业建设的建议,指出要“把林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完善林业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大资源培育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发展,突出生态建设”。

这段话深得生态专家于长青的赞同。于曾任职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项目办公室物种保护项目主任、清华大学生态保护研究中心主任,他对胡锦涛提到的林业要“创新管理模式”、“突出生态建设”感触尤深。

管理模式是最大问题

于长青认为,管理模式的问题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之一。

他对《科学时报》记者表示,我国现有的森林资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垄断管理:管理者、利用者以及评估者,都是一家。“这是最大问题。”于长青表示。

于长青解释说,目前,我国森林管理归口国家林业局,森林及其附属物的利用也由国家林业局说了算;同时,国家为林业发展投入几千亿元,用于诸如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对这些工程进行评估的也是国家林业局。

“我做的事情让我自己评价,我当然要说好。”

于长青指出,林业部门的项目,应该由中立机构来评估。而且,林业部门既然是管理部门,它就不能利用森林及其附属物。但现实是林业所有部门,包括保护区,都是利用辖区资源自己养自己。

“如果这样的体制不打破,对林业发展就是一个很大限制。”

生态建设需要“无为而治”

胡锦涛还提出要突出生态建设。对此,于长青有不少感触:“过去,与植树造林相联系的就是消灭荒山荒地。”

1955年12月,毛泽东在《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中,不仅指出“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老鼠(及其他害兽),麻雀(及其他害鸟),苍蝇,蚊子”(即“除四害”),还提出“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地荒山”的目标。

后来,1958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出:“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都绿起来,要达到园林化。”

“这使得这场‘植树造林运动’一开始就深刻地打上了‘大跃进’的烙印。”于长青说。

于长青告诉《科学时报》,我们现在反思植树造林,但并不是反对植树造林,“该造的还是要造,但不能扩大化。比如在北方干旱荒漠地区植树造林,明显是弊大于利。”

于长青已经辞去清华的教职,转任内蒙古荒漠与草原研究所负责人。

“同样在北方,如果以传统的农耕文化来考量,面对大片的土地没有森林、没有庄稼,我们就认定它是荒地,非要消灭它。其实,在牧民看来,可能它是很好的草原、牧场。”于长青说,“这反映了政策的偏颇,也反映了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区别。”

即使在农区,于长青也发现,越是所谓的“荒山荒地”,往往越是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也是生态功能最完善的地区。

于长青认为,“改造荒山荒地”的提法,其实从生态学上来说是不恰当的。“当然,如果说目的是要种庄稼,不种庄稼当地老百姓就要饿肚子,那是另一回事。但如果打着保护生态的旗号‘改造’荒山荒地,那就是骗人的,是为了要项目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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