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农牧化是人类生产发展史上的又一巨大飞跃,建设环境友好型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系统,是人类“返回海洋”的标志之一,更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战略举措。
“牧海”让海洋增值
上世纪下半叶,国际上出现了“耕海牧渔”式的海洋生产活动,使传统海洋渔业经济获得飞跃发展。我国沿海地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纷纷提出建设海上省市的口号,开始探索陆海统筹发展的道路。
目前,人类的食物主要还是来自陆地,占地球面积的71%的浩瀚海洋,仅能提供人类食物的1%。可见,人类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还远远不够。
我国著名的海洋生物学家曾呈奎院士是较早强调海洋生物资源产业必须走海洋农牧化道路的学者之一。他认为,海洋农牧化中的“农化”是指在海岸带栽培藻类、养殖贝类、围养鱼虾,进行施肥或者给予饵料;“牧化”是指在池塘里培养鱼虾的种苗,然后再把这些苗种放养在专属经济区,使其成为海洋牧场。这种生产活动简称为“牧海”,主要的措施就是增值。
研究表明,海洋动植物自然生产力每年约为6000多亿吨,其中动物生产力为562亿吨,以此测算海洋生物资源每年可供人类捕捞的许可量为2亿吨,约为目前世界捕捞量的3倍。但由于资源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人们对近海渔业资源的滥捕,造成近海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大大减小。所以,传统渔业虽然还有很大的海洋自然生产潜力,但是依靠消耗资源的传统捕捞办法,已不能满足人们对海洋动植物食品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走海洋农牧化道路。
让渔民先富
海洋牧场是当前海洋农牧化发展的主体生产方式,必将在我国和全世界快速兴起和大力发展。笔者对当前海洋牧场产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措施建议。
加大对海洋牧场的宣传力度,增强开发海洋的战略意识,造就“兴海强国”的全民意识。同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从规划、政策、信息、税收、贷款、质检、法规等方面给予科学统筹,引导和促进海洋牧场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发展内向型经济为主的政策。我们有13亿人口,国内市场很大,特别是逐步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后,我国将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发展海洋牧场涉及维护资源、环境和国防安全,一定要走以我为主的经济发展道路。
维护当地渔民利益,带领渔民共同致富。发展海洋牧场可以用多种形式合作,组织建设农村合作社及公司入股合作经营等。通过海洋牧场的建设将渔民组织起来,改变过去以一家一户渔民为单位的低效率高风险的经营方式。通过海洋牧场使渔民先富起来,维护渔民利益是发展海洋牧场的重要措施。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海洋牧场要与涉海的很多企业和有关部门(包括海军)发展合作,要充分利用这些部门的油田、管辖海域以及军事海区,既要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国防需要,又要兼顾各部门各单位的利益,达到双赢、多赢的效果。要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充分调动每一名专业人员的才能和积极性。
加强海洋执法力度。目前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分散,有海军、武警、港监、渔政、海监等力量,执法部门各执其责,但配合效率低。加上地区和单位利益的保护,存在执法不力的情况。因此,建立以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管理为中心任务的海上综合执法队伍,显得很有必要。
(作者系中国国际交流促进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