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科普法》作为一部可以被称作世界上首部关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专门法律出台了,它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充分体现了我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也是对科教兴国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这十年里,中国进入了一个人文与科学交相辉映的新时代。面对经济全球化、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切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任务也越来越紧迫。
从近现代世界的发展史可以看到,一个民族如果不具备科学思维能力,没有重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风尚,就没有希望登上人类文明的高峰,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繁荣富强,就必须紧紧跟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潮流,在科技和经济发展上赢得主动。这不仅需要培养一批杰出的科学家,站到世界科学技术的最前沿,创造新的科学技术成就,而且还需要一大批热心传播科学知识的科普工作者。一方面,通过他们的劳动,丰富公众科技知识,启迪公众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直接促进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速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思维能力,形成全民族崇尚科学的风尚。这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研工作者的科研探索工作,向来与科学普及工作相伴相随、交相辉映。他们常常自告奋勇、责无旁贷地扮演着科学普及的主体角色。正是因为有布鲁诺、伽利略的宣扬和普及,哥白尼的“日心地动说”才掀起了近代科学的革命风暴;正是有赫胥黎的维护和宣传,“达尔文进化论”才得以深入人心;正是有相对论热,爱因斯坦及其相对论也才可能家喻户晓。
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当代科学技术已发展成为一项庞大的“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高度一体化的趋势,使得公众的参与程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已日益成为当代科研工作者推进科学事业的前提条件,因而,科学的普及和传播也成为现代科学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些都要求我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者,肩负起用科学的理性之光照耀普通大众、走进人类智慧殿堂的社会责任。
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大众传媒在科学普及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显著。要想通过媒体准确、适宜地反映科学,科研工作者还必须与传播媒介保持和谐一致的交流与合作。这些都要求科研工作者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向公众介绍科研最新发现、展示科技创新成果,通过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活动,帮助大众用科学思想观察问题、以科学态度看待问题、以科学方法处理问题,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成为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倡导者、有力推动者、广泛受益者。
科普工作任重道远,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