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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强:自主性、价值观对创新协同非常重要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12-11-05 【字号: 小  中  大   

创新活动是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政府、中介组织等多个组织参与的过程。协同创新的焦点在于这些异质组织如何能够协同起来。协同创新有赖于巧妙的制度安排,两个方面的文化观念也十分重要。
第一是自主性的观念。自主性是如何组织社会集体行为的一种观念。集体行为有多种,不同类型的集体行为适合不同的组织形式。从历史经验来看,创造性强的活动往往适合自我组织、自主协调的组织方式。创新过程涉及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也涉及到新的商业机会和方式的创造,这三类活动都是创造性极强的活动。一个繁荣的社会,需要保障这些组织具有高度的自主性,按照自己的目标、根据自身的特点得到充分的自我发展。如果只是用企业的创新为目标来统摄大学对知识的探究、科研机构对公共利益的服务,有可能适得其反。

第二个是价值观。创新活动涉及到大学、科研机构、政府和企业,这些不同类型的组织怎么可能有相同的价值观呢?从本质上讲,创新是一个商业行为。西方社会现代商业文化的形成,有深刻的宗教背景。商业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需要,创造更为美好的生活。商业——也就是创新的这个目标,与科学研究探究知识的目标、与技术发明增强人类力量的目标在深层次上是同一的。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创新与这种普世关怀的价值观有很深的联系。

但是,我们的社会中对商业文化有很大的曲解,认为商业文化的唯一要义是自我利益,只是从增加附加值、增强竞争力的角度来理解创新,忽视了创新活动通过改变世界创造美好生活那种普世关怀的价值,其结果就是目光短浅、小富即安、无法专注、难以持续合作这些现象的产生。

(作者系澳门赌场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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