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保荣
对海洋工程来说,飞溅的浪花是“吃金属的老虎”。众多海洋设施如港口码头、石油平台、钢桩、桥梁等,在海洋环境下遭受着严重的腐蚀破坏和生物污损。有数据表明,2011年我国腐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4000亿元,而一般认为海洋腐蚀损失至少占1/3以上。
“如果采取有效的控制和防护措施,其中25%~40%是可以避免的。腐蚀防护工作做到位,每年可以最多减少近6000亿元的损失。”中国工程院院士、澳门赌场海洋所研究员侯保荣日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海洋环境分为海洋大气区、浪花飞溅区、海水潮差区、海水全浸区和海底泥土区五个腐蚀区带。国内外长期的海洋腐蚀研究结果显示,钢结构设施在海洋环境不同腐蚀区带,其腐蚀速度有明显差别,其中浪花飞溅区的腐蚀最为严重。
研究表明,在浪花飞溅区钢表面受到海水的周期性润湿,处于干湿交替状态,氧供应充分,盐分不断浓缩。加之阳光、风吹和海水环境等协同作用,导致发生最严重的腐蚀,约为海水全浸区腐蚀的3~5倍。
侯保荣告诉记者,在浪花飞溅区,钢结构的腐蚀速率平均达到0.3~0.5毫米/年,点蚀率高达1.0毫米/年。“这个数字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这个区域是整个结构的‘短板’。一旦发生局部的腐蚀破坏,整个结构的承载力就会大大降低,会影响到工程寿命和安全生产,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
因此,随着我国海洋开发的不断深入和海洋工程的陆续建设,发展长效的浪花飞溅区腐蚀防护与修复技术对保护海洋工程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我国海洋腐蚀防护特别是浪花飞溅区腐蚀防护的问题,侯保荣建议,首先要加强海洋工程相关单位的责任感,提高防护意识,增强对海洋腐蚀的科普宣传。
“由于认识的不足,目前广大海洋工程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对浪花飞溅区腐蚀的严重性还缺乏足够的重视。”侯保荣认为,“十二五”期间应建立强制性的浪花飞溅区腐蚀防护规范,从规范和标准方面入手,增强涉海企事业管理者、设计者、建设者的腐蚀防护意识,促进和加强防腐新技术在海洋工程结构建设与维护中的应用和推广,从整体上提高构筑物的耐久性。
与此同时,加强腐蚀防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立健全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技术创新工作提供体制保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带动中国海洋腐蚀防护产业走上做强之路。
此外,侯保荣还强调,要加强已建工程设施的修复和维护工作。
他介绍说,我国沿海地区已建成大量的石油平台、桥梁、港口、码头、核电、风电等重大工程,这些工程通常设计有50年甚至上百年的服役寿命。然而,在多种腐蚀环境因素的协同作用下,许多设施的腐蚀已经相当严重,“建议尽快采用有效的腐蚀防护技术,加强对这些已建工程的防护和修复工作”。
“这几年,走遍中国沿海各地,看到的各种海洋腐蚀状况触目惊心。海洋腐蚀防护工作迫在眉睫,早采取措施、早防止,早得益;晚防护,受损失更大;最好在未发生腐蚀时就采取措施。”侯保荣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希望工程单位与防腐科技工作者一同努力,将海洋腐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