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专家视点
廖资生:以科技支撑灾害防治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报 廖资生 发布时间:2013-01-14 【字号: 小  中  大   

廖资生

只要我们的工作做得深入细致,地质灾害应该具有较高的可预测性,山地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也只有依靠科技力量的支撑才能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

近年来,我国的山地地质灾害有逐渐增多、加强之势。究其原因:一是近年极端天气(降雨强度)频繁出现;二是人类活动加强破坏了山坡的稳定性;第三则是与我们对灾害防治的不力有关。

尽管中央十分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但是全国特大地质灾害频发的局面仍未明显改观。

有人说,地质灾害和地震一样难以预测和防治。我认为这样的说法不妥。地震是由地壳深部地质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当事发前没有人们可觉察到地震征兆时,的确难于预测。因此只能从建筑规划上“避让”或从增强建筑物结构的抗震性能上进行“防备”。而山地的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主要是与暴雨、冻融等气候因素,山地岩石的结构、构造,以及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为活动与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有关。这些影响因素,除地震诱发因素外,多数是可以被我们认识和掌控的。

因此,只要我们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得深入细致,地质灾害应该具有较高的可预测性,也有相当多的防灾、减灾措施可供选择。但是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理是极其复杂的,影响因素更是多种多样的:有主导和非主导因素之分;有些因素的作用是缓慢、渐进的(如植被的破坏、坡脚河流的冲刷),而有一些因素则是突发、急剧的(如地震、暴雨、山洪、人工开挖);有些因素是人们可观察到的(如斜坡的岩石的破碎程度、岩层产出状态、坡体开裂、山体发出异响等),有些因素则是觉察不到的(如斜坡缓慢地变形、岩土含水量的增加和松动等)。因此山地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也只有依靠科技力量的支撑才能搞好地质灾害的防治。

以科学发展观回顾我们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所进行的工作,我们认为:我国政府以人为本、关爱民生,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在灾后救助和灾后重建方面取得了世人赞誉的巨大成绩。但是我们在灾害的预测防备方面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对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水平不高。对多数的重大地质灾害未能在事发前作出准确的预报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造成了不应该有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工程施工特别是县乡以下居民点的选址,没有把地质灾害的评估列为工程设计、施工的必需程序,或者没有评价,或者虽有评价但流于形式。因此一些建筑物选址不当,易遭灾害袭击;同时建筑物又未采取相应的抗灾措施,则更易造成损毁。

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力量不足。市、县二级基本没有专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从事这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多,缺乏先进的勘察、监测设备,国家和地方在地质灾害的预测防治上投入专项经费也不足,因此无力对全国大面积山地开展地质灾害的详细勘察和预报预警工作。为此,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地质灾害条例》和2010年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分工负责灾害防治的原则。即: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重大地质灾害的勘察与防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负责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对于国土面积广袤的我国来说,以上“条例”和“通知”提出的分工治理原则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各方面如何落实到行动上。从近年我国重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地域上看,城市、工矿集中区和铁道、公路、水利工程沿线,由于有专业的地质勘察队伍进行过地质灾害的评估和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相对较少;其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对地质灾害治理尚不彻底的已建工程地段和某些地质灾害评估走过场的施工工地。近年发生最多、损失重大的地质灾害,绝大多数都在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广大农村。究其原因,作者认为主要是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太大,财力有限,无力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投入所需的资金。因此绝大多数市县没有设立专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只能将灾害防治任务交由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或水利局等部门兼管,或将此项任务下达给乡、镇政府,并实行“群测群防”的灾害防治对策。但是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没有一支具备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拥有先进勘察仪器设备的专业技术队伍进行深入细致的勘察、监测工作,仅靠“群测群防”和签订“灾害防治承包责任书”是难以胜任这一艰巨、复杂任务的。

我认为今后最重要的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支撑。

首先应在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县、市一级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机构,并配备一批训练有素、拥有先进勘察、监测装备的技术人员。同时,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支撑,在有关高等学校应设置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为国家培养所需要的灾害防治专业人才。在科学院的相关院所,设置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机构,国家科技基金委也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课题的支持力度。

(作者系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澳门赌场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