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评价是对科研工作者研究工作的肯定与否定,被当成科研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当前大多数单位科研成果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是科学引文索引(SCI)文章的数量和影响因子统计,统计的方法各个单位有所不同。一些单位核心期刊上的文章也算成果;一些单位SCI刊物上的文章才算成果;还有一些单位只有国际著名SCI刊物上的文章才算成果,还要比较SCI影响因子的大小。
这种科技政策的出发点可能就是为了增加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数量,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一切的事情走过头了就会有负面作用。
根据我的了解,SCI刊物的入选标准包括:1.刊登的文章不限于本国作者;2.文章的审稿人不限于本国学者;3.文章的作者最好是SCI作者库中的;4.刊物的编辑质量是高水平的。
而文章的影响因子是由近几年其他SCI刊物引用本刊发表文章的数量计算出来的,影响因子越高,说明引用率越高。文章被引用一般代表两种情况,一是文章中的观点或数据我认同,二是文章中的观点或数据我怀疑或者质疑。所以,引用并不总是表示认同。
我们如果认为自己的某个研究成果意义很大,一般会在国内学报级别的或者身份很高的刊物上刊登。例如地质学成果以在《地质学报》上发表为荣,古生物学的成果以在《古生物学报》上发表为荣。古生物学成果专业性强,一般只能在《古生物学报》上发表,但《古生物学报》不是SCI刊物,只是核心期刊。为了让外国人知道,在英语水平比较好的情况下会考虑向国外刊物投稿。当然国外刊物的难度要大些,因为首先你的语言要过关;其次,你的观点不能与外国人冲突,否则要么你处理好关系,要么被拒稿。
国外刊物投稿难度更大,影响也更大,所以自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成果评价时候应当给予更高的权重。但是,如果把这种思路走得太远,就变得不合理了。
我们知道,任何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都是要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一个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经过若干年后很多的结论将被证明是不正确的。而这不足为怪,因为科学本身常常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进步的。我也很关注国外著名刊物上发表的与我的专业相关的文章,数年下来,我形成了这样的看法:这些著名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有的缺乏有价值的发现,有的一发表就被发现有错误,还有的发表时候很风光,但被后来一个又一个的研究证否。
所以,刊登到著名刊物看上去很美丽,的确比较难进,但是其内容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不可神化,不能认为国外著名刊物上的文章都是高水平的、都表达了正确的观点。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成果评价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成果的对与错比影响因子更加重要。你在著名刊物上发表了一个错误的成果,肯定没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个正确的成果更加有意义。
外国著名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有很多是错误的。
上世纪70年代,一位叫做克拉克的外国人在浙江长兴煤山的2.5亿年前的地层中发现了铱异常,被认为是外星或陨石撞击地球的证据。这一成果发表在Nature上。然而,此后数十年,多批中外科学家从煤山采集样品进行再研究,都没有能够验证克拉克的发现。所以,克拉克的发现就是个乌龙。
钟南山院士说:“Nature杂志刊登的论文80%是没用的。在高水平杂志上发表多少论文,并不能代表一个作者的水平。”我也有同感:Nature上发表的古生物学方面文章数量本来就不多,为数不多的文章还很多没有价值。古生态学领域的著名刊物《三古》也是如此。所以,我们不能迷信刊物的国际性和影响因子。
毕竟,刊物只是文章的载体,文章也只是成果的一个载体。重要的是成果本身的正确性,及其科学和社会价值,而不在于文章是怎么写的以及发表在什么刊物上。
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不能根据刊物的国别和级别来判断,必须根据其正确性及科学和社会价值来判断。正确性判断只能由实践来检验。但实践检验需要时间。这个时间包括读者读到、读者重复研究验证、验证结果的发表这个周期。
在重复验证结果出来之前,我们只能假定所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都是正确的,都要被一视同仁地对待。正确的科研成果都是科研人员辛勤劳动的成果,都应当得到人们的尊重。如果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必须在国外发表,但受到某种因素的阻碍不能及时发表,就会因为时间的拖延丧失成果的时效性。
就数量而言,在国内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要远远多于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如果所有的成果都在国外发表,那么国内的刊物将要关门。如果科研人员在国内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在现有成果评价体系中得不到承认,其辛勤劳动就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相继缺乏后续研究资源的补充,其研究的积极性可能受到挫折,这对国家科研事业的正常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如果说以国际SCI论文作为成果评价的依据是一种国际水平的标准,本文主张的根据成果正确性的评价标准可以说是科学的标准。国际标准是一道很美丽的风景线,但是离我们有点远、让人感觉有点冷。相反,科学的标准更接近我们,更接近客观实际。所以我们的科研成果评价系统要尽量使用科学的评价标准。
(作者系澳门赌场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