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转型都与科学技术的革命性进步密切相关。互联网正是这种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新技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渗透到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孕育、催生和塑造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虚拟社会。虚拟社会加速扩张蔓延,网络化生存、网络化生活、网络化生产已成为常态,并以不可逆转之势变革着传统的人际关系、交流方式与社会结构。如何适应虚拟社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实现虚拟社会善治,已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紧迫课题。
安不忘危 治不忘乱
虚拟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使人们充分体验到了高科技带来的舒适与便利。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身份虚拟性、行为自主性、交往互动性、空间开放性等特征,给现实社会也带来诸多的新情况、新挑战,其危害性、影响面与杀伤力都不可同日而语。相较于现实社会,虚拟社会更加错综复杂,更加敏感多变,管理和服务的难度更大,必须居安思危、于治忧乱,防患于未然。
意识形态斗争日趋激烈。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战场。某些西方国家,利用其在计算机软硬件等方面的先发优势、技术垄断、主导地位,以及对互联网域名与根服务器的控制权,掌控着国际互联网资源。一些反华势力妄图利用互联网渗透中国,借“网络自由”发起意识形态攻击。在宣传方式、传播速度、受众范围等方面,互联网为其攻击谩骂、恶意炒作、蓄意煽动提供了渠道便利,而且极具蛊惑力。新形势下如何在虚拟社会占领道义制高点,夺取意识形态斗争胜利,考验着我们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与执政能力。
虚拟社会信息生态恶化。虚拟社会隐蔽化、匿名式的沟通方式,使部分网民缺失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旦登录网络社区、BBS论坛、微博等,便如入法外之地,随意地对社会上各种现象、问题表达自己的态度、观点、诉求和意见。加之在信息爆炸时代,大多数网民对信息往往普遍缺乏时间进行理性、深入、辩证地思考,致使一些虚假、片面、情绪化的负面信息如病毒般扩散,低俗内容沉渣泛起,畸形文化甚嚣网上。大量碎片化、杂乱无章的信息得以生成、积累、传播和泛滥,形成严重的虚拟社会信息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现实社会的群众情绪。
网络群体事件频发多发。网络已成为社会矛盾的放大器。一旦出现涉及“官”“富”“腐”“假”等敏感事件,一条微博就有可能引爆全国舆论,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常常使现实社会中的潜在矛盾暴露化、微小冲突放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普通事件政治化。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从现实社会走向虚拟社会,又从虚拟社会回到现实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场,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煽动力,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甚至严重冲击社会和谐稳定。
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猖獗。虚拟社会的秩序混乱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土壤。网络黑客攻击、盗窃诈骗、淫秽色情、造谣传谣等行为屡禁不止,网上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现象异常突出。互联网发展愈是日新月异,我国互联网法制建设落后、抗制力量薄弱的现象便愈加凸显,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难”的情况便愈加突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通讯、电力能源、金融银行、国防军事等关系信息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将进一步高度实现网络化、数据化、虚拟化,一旦遭受敌对势力侵入破坏,后果不堪设想。
网治在于“虚”
虚拟社会错综复杂的信息环境、日益分化的社会群体、薄弱落后的法制制度,都迫切要求政府创新虚拟社会管理,提升虚拟社会的管理能力、执政能力。
“虚拟政府”与虚拟社会相对应,是现实政府依托网络,在虚拟社会行使政府职能,从而规范虚拟社会行为、化解虚拟社会矛盾、应对虚拟社会风险、维护虚拟社会治安、建立良好理性网络秩序的一种组织模式。因此说,虚拟政府是现实政府的网络虚拟化。构建网络上的虚拟政府,是有益探索,是政府积极向虚拟社会延伸和发展控制权的必然结果,也是加快政府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虚拟政府需理性待网。虚拟社会的运作方式与现实社会有很大不同,一味采用“封”、“删”、“堵”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简单依靠行政、管控、命令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善治。虚拟政府要打破传统模式,以理性态度认识虚拟社会属性,以平等姿态面对虚拟社会兴起,以更大责任和勇气承担起虚拟社会管理重担。要立足于保证网络民意畅通表达和网络信息传播安全;既不矫枉过正,也不放任自流;既当好治理者、服务者,也当好参与者、引导者,着力构建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既有社会规范又有公民自由的虚拟社会。
虚拟政府需积极用网。虚拟社会已成为执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社会管理者需树立虚拟政府意识,克服陈旧观念,把自己融入到虚拟社会中。提倡网上办公,将网络打假、网络举报、网络维权等成功经验推广到方方面面,通过网络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虚拟政府需娴熟掌握网络话语体系,率先成为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大V”,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用网言网语实现官民互动,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虚拟政府需文明兴网。倡导网络新风、建设网络文明是实现虚拟社会善治的当务之急。要加快社会主义文化与网络虚拟社会的融合,让网络成为社会主义文化传播的“桥头堡”“根据地”。要加强虚拟社会教育,提高网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要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的评论员队伍,引导虚拟社会舆论向健康、规范、有序方向发展。要探索开展互联网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培育文明、理性、诚信、和谐的网络环境。
根治在于“实”
必须清醒认识到,虚拟社会的问题都源自于现实社会,是现实社会未得到有效纾解的矛盾和问题在网络空间的延伸与投射。现实社会中,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就始终与社会发展相伴相随。
因此,脱离现实社会空谈虚拟政府建设,所有措施便有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治虚拟社会的问题,需从现实社会着手,在源头消除虚拟社会运行的风险隐患。
从现实社会保障改善民生。虚拟社会暴露出的热点焦点问题最终聚焦于社会不公正问题与民生问题。现实社会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便会在虚拟社会积累激化。从这个角度讲,必须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虚拟社会源头治理的根本之策,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着力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收获;着力深化各领域各环节改革攻坚,以改革红利激发民生事业发展活力。只有在现实社会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把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维护好,才能在根本上有效防止、减少与弱化虚拟社会问题的产生。
从现实社会激发社会活力。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是人类社会的“一体两面”,最大限度地激发现实社会活力、释放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可增加虚拟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性和发生群体失范的可能。我们这么大国家、这么多人口,社会需求千差万别,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必须充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目前,与虚拟社会蓬勃发展的各类社区、博客相比,与欧美国家高度发达的社会组织体系相比,我国现实社会的社会组织还有很大发展空间。要创新体制机制,广辟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渠道,努力形成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多元互补、相辅相成、包容发展的局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要重视基层,把各种资源下放到基层。依托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网络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
从现实社会强化科技基础。科学技术是虚拟社会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物质条件。虚拟社会治理要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要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科学技术支撑上下功夫。面对高科技化、高智能化、高信息化的虚拟社会,必须在现实社会抢攻技术制高点,占领信息科技的主导地位。研究开发网络内容监控技术,加强有害信息的识别筛查,对信息形式实现全媒体监控。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及时获取网络情报,及时堵塞网络安全漏洞。全面提升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加快网络侦察及综合防控体系,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安全。
善治在于“合”
虚拟社会作为全新的社会模式,实现其善治是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共同努力,尽可能地发挥方方面面资源的整体效能,保障虚拟社会稳定、有序、高效运转。
整合虚实手段。把现实社会管理与虚拟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将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在虚拟社会采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在现实社会制定长效政策制度实现源头治理。通过虚实手段的有效整合,实现虚实社会互动、虚实社会共治。
整合行政资源。现阶段,政府对虚拟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还远未到位,管理经验不足。构建两者同步发展格局,必须整合行政资源,提高政府虚拟社会管理能力。有效统筹政府力量,改革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局面,构建网络综合管理。适应网络时代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的发展趋势,探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统领和引导虚拟社会文化的有效途径。
整合法律法规。依法治网是确保虚拟社会健康运行的前提。尽管我国已出台多部涉网法律法规,但仍然存在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多元、可操作性差、协调性不强以及部分领域立法空白等问题。要尽快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摸排、梳理与整合,条件成熟时出台互联网管理专门法,确保虚拟社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虚拟社会执法力度,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用法治推动虚拟社会发展、化解虚拟社会矛盾、维护虚拟社会稳定。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兴起,可以预见,未来社会一定会继续加快向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交融演变。充分认识虚拟社会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强化与创新虚拟社会管理,尽早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虚拟社会法律制度、道德规范及管理体系。唯有如此,方能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虚拟社会善治之路。
(作者系澳门赌场过程工程研究所信息中心主任)